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事关湛江五年崛起,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着力抓好“四个三”:
(一)做好“三个规定动作”。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根据省委十届九次全会要求,市委决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作为市政府社会建设协调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整合各有关部门的社会建设职能,理顺社会建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统筹协调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近期要围绕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进行专题调研,听取社会各界对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发现一批好典型,总结好经验,找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是制定实施意见。要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本县(市、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
(二)抓好“三个防止”。
一是防止做表面文章。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要坚决制止不讲实际效果、实际效率、实际质量、实际成本的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社会建设和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力解决好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防止哗众取宠。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要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重实际、求实效、创实绩,决不能为了快出“政绩”、多出“政绩”,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摆不切实际的花架子。要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力戒夸夸其谈,自觉抵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心思用在务实上,在办实事、求实效上多下功夫。
三是防止急于求成。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既是当前的重大任务,也是长期的战略任务,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需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届跟着一届不断为之奋斗。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理念和胸怀,注意防止和纠正各种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急于求成的行为,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不计一时之得失,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实实在在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