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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租房首次纳入管理

2012-05-16 16:44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卓朝兴

    草签字条、口头约定容易引发纠纷

    解读:建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规范文本

    湛江有不少人租房子,都还是草签一张字条,甚至干脆口头约定。这样缺少凭据,很容易引发双方各据一词的纠纷。

    “当他们来登记备案时,我们会查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并建议双方签订一个规范的文本——《湛江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市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人提醒道。

    记者看到,打印好并留有填写空格的《湛江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一共有4页,里面的条文非常详尽,比如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之外,均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使用不当除外)”、“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出租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房屋租赁押金”、“租赁期间,房屋如果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这些“白纸黑字”、考虑得很专业很全面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责、处理纠纷提供了依据。

    链接>>>

    《湛江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者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如何了解房屋租金信息

    解读: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布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记者了解到,一个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住宅,一个月或许可以收到1000-1500元租金;而一些黄金地段的写字楼等非住宅,有的租金则突破了100元/平方米。“整体来说,湛江房屋租赁市场租金在全省位于中等水平,近年来呈现上涨趋势,这也是和湛江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的。”市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人表示。

    小黄是外地人,他通过网上应聘,在湛江找到了一份工作。“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想先在开发区租间房子暂时住下,但担心不了解行情而被当‘水鱼’,所以我想先了解一些租金方面的信息。”

    据悉,湛江市房产管理局和市物价局日前公布了2012年《湛江市市区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是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房屋租赁市场、维护租赁双方合法利益、处理房屋租赁价格纠纷、指导租赁双方合理约定价格的参考依据。凡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租赁房屋,其价格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并报市物价、房管部门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和广州、深圳等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的城市相比,湛江亟待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人强调。

    据介绍,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对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经纪机构加强管理,并建立其从业信用档案;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链接>>>

    《湛江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七条规定:“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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