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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官方网页版讯:日前,家住开发区明园路2号的鲁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2003年买下的一套集资商住房,套内面积竟从原来的158.12平方米增至166.09平方米,为此她还收到集资建房领导小组发出的一份欠款通知书,其中包括新增7.97平方米的欠款,对此鲁女士甚为不解,“为什么我的房子和合同约定的不一样,房子怎么会越住越大?”
合同:按套内面积计价
鲁女士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她和湛江市×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写到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167.1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58.12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9平方米;在“计价方式与价款”这一项选择的是“该商品房属预售,按套出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如此一来,按照合同规定,鲁女士需支付套内面积158.12平方米的款项合计21万多元。
实际:建房与预算有所出入
然而,记者在鲁女士提供的一份2005年8月1日集资建房预算表中发现,房屋(含走廊)的面积已然为162.93平方米,加上公共分摊部分,鲁女士共欠房款将近4万元。紧接着,鲁女士又拿出一张2008年1月8日,由集资建房领导小组发出的欠款通知书,通知书上写到“经湛江市鸿达勘测技术有限公司测绘和计算”,房(含走廊折半、1/2外墙)的面积为166.09平方米,加上公共分摊部分,鲁女士一共欠款5万多元。
建房小组: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记者咨询了湛江市×兴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鲁女士的欠款需尽早交到指定帐户,逾期缴交将延误办证。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时,该工作人员则建议记者向集资建房领导小组咨询。
记者随即向该商品房的集资建房领导小组了解情况。该组负责统计、制表以及下发通知的一名组员承认,该房的实际面积的确与预算的面积有所出入,多出来的面积是经由测绘公司统一测绘计算,所有数据均由开发区房管局备案登记。“根据实际面积大小,我们采取多还少补的方式,若实际面积比预算小,总不能要求住户多交钱吧;同样道理,多出来的面积需要住户补交。”当记者提及鲁女士和房产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套内面积出售和计价方式”等条款时,该组员表示并不清楚该合同的相关规定,详情仍需进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