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湛江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曹洁雯等11人通过2023年度湛江市初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洪虹等8人通过2023年度湛江市中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根据《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粤宣通〔2015〕3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湛江市初级和中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9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来函、来访等方式,向我办反映。反映情况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交湛江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宣传部宣教科),联系电话:0759-3180343,传真:0759-3107099。
附件:1、2023年度广东省初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11名)
2、2023年度广东省中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8名)
湛江市政工职评办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