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退票无门,800多元打了水漂
“你知道特价机票不能退吗?”“知道。”“为什么我不知道呀!800多元就这样无条件地贡献给南航了!”这是郭小姐和朋友的对白。近日,她向记者诉苦:2月初在网上购买3月“湛江-上海”的双程特价机票,后因行程变更无法如期去上海,于是在网上快速办理了退票。不料,网站只返还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而800多元双程机票“一去不复返”,原因是航空公司规定,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退票、改期、签转)。郭小姐说,她以前都是通过旅行社或者机票代购点购买机票,机票折扣虽没网络上的便宜,但从来没听说不能“退改签”的情况。这回头一次在网上购买特价机票,没想到自己就成了“水鱼”。
“网上订票又不花费他们多少成本,连机票都没打印出来,这规定明显是霸王条款。”郭小姐气愤地说,“飞机误点,乘客没有话语权,买个票还是航空公司说了算,我们消费者一直处于弱势的被动地位。”
实况:“退改签”各票务公司自成体系
记者登录大型订票网站“去哪儿”,按照低于4折、5折、8折及9折分别尝试订购南方航空公司“广州—上海”的成人机票,一一查看“退改签”手续费用的状况。
网站关于“退改签”规定十分详实,“低于4折机票:不得退票,不得签转,不得改期;5折机票:退票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价50%的退票费,不得签转,对应舱位变更,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20%的变更费;8折机票:更改条件为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含)前对应舱位变更免收变更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对应舱位变更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5%的变更费。退票条件为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含)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5%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10%的退票费,不得签转。9折机票的舱位变更条件、退票条件与八折机票相同,但9折机票可以签转。”
线下,记者分别电话咨询了南航、上航、国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客服,发现国内的航空公司对打折机票的“退改签”都作了条件限制。一般以机票的4折为界限,多家航空公司不允许4折以下的机票“退改签”,一般只会退回已收取的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对于4折以上的机票,则根据折扣的高低,各航空公司收取不同比例的“退改签”手续费。一般情况下,折扣越低,退改签的费用就越高。
对于这些规定是否合法、合理?两家航空公司客服经理如出一辙地回应:“这些都是公司的规定,我们也不太清楚。”
近日,记者在湛江机场候机大厅对50名乘客进行随机采访,结果显示:55%的乘客不知道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35%的乘客听说过,但不完全了解具体内容;仅10%的乘客确切地知道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
律师: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不公平
特价机票为什么不能“退改签”?曾多次代理航空纠纷案件的张律师认为,航空公司规定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确实有保证客座率的考虑。乘客“退改签”机票,对航空公司来说会产生一定的损失。但他也表示,因为乘客“退改签”,实际上节约了航空公司在服务等方面的成本。因此,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有失公平。
张律师提醒,乘客购买特价机票务必看清附加条件,如“航空公司每班次航班推出的超低机票数量十分有限,需要提前预订”;“机票代理处预订的特价机票则不一定能够退票或者改签”;“部分特价机票套餐,含保险捆绑销售”等。
物价部门:成本风险应由买卖双方共担
“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这一行规是否合法?是否已获得物价部门的“通行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如是回应:物价部门对民航实体售票处的销售价格进行监管,但对网络销售价格的监管尚属空白。“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尚未有详细规定,而从承担成本风险的公平性来分析,买卖双方应共同承担损失。
该负责人分析,根据《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规定:“第十一条 航空运输企业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自行制定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提前30天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报民航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对外公布后执行。”“第二十条规定: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销售代理人销售机票时,必须严格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航空运输企业在制定或调整票价时,必须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提前对外公布各种销售票价及适用条件。各销售网点,应利用与民航统一订座系统联网的售票终端等形式,向购票旅客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票源、各种折扣票价的适用条件和价格水平等信息。”航空公司在给乘客卖票时已向其公示“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的适用条件,乘客同意继续购买即表示接受公示的条件。
“通常,在民航售票处提前一定时间(如一个星期),乘客可以对机票进行退改签,超出这个规定的时间,就无法办理。所以乘客一定要看好相关条件再购票,特别是网上购票。” 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