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小姐:请问生育多少个小孩才算超生呢?早些时间电视上和报纸上都说可以无条件生育二个小孩,是真的吗?
某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解释,广东省暂时还没有无条件生育第二胎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的,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