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先生:廉江市九洲江大道北与龙田路交叉口西北150米佳和广场日前围蔽道路施工,噪音扰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前往查处。
廉江市人民政府:该路段属于廉江市城区供排水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标段的施工路段。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监督,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法定时间施工作业,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在中午施工,留给居民一定的午休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