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如何办理临时乘机身份证明?
市民王小姐:国庆即将到来,很多旅客会外出旅游。我想问下,假如坐飞机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不见了,那怎么办理临时乘机身份证明?
回复:记者从湛江机场获悉,旅客临时乘机身份证明由机场公安局办理。如果旅客已购买了湛江机场国内出港航班机票,因被盗、被抢、遗失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出行时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所携带身份证件过期、破损等情形,旅客可到湛江机场公安分局办证室申请办理《临时乘机证明》,持此证明可继续您的行程,并在有效期内适用于国内其他机场。湛江机场公安分局位于候机楼北侧(约500米)。
根据法律规定,《临时乘机证明》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现役军人及港澳台同胞)旅客乘坐国内民航飞机时作为乘机身份证明使用,不适于其它用途。当旅客需要申请《临时乘机证明》时,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证件,如户口本、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或过期的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机场公安核实后给予办理。
旅客的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被盗或丢失的,可凭发案、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应贴有本人近期相片,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码、有效日期,并在相片下方加盖户籍专用公章)办理。年龄已高的旅客(70岁以上),凭接待单位、本人原工作单位或子女、配偶工作单位(上述单位必须是明显可以认定的县、团级(含)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