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云,副主任聂兵,秘书长李梅出席会议。副主任刘忠芳主持会议。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陈峻华、刘勇、吴志勇、蔡齐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曾进泽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表决通过拟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文件(草案);
表决通过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决议。
会议经表决,任命吴培球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洪伟欣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刘文华的湛江市第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李枝坚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吴培球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