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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狗拴上法规的绳索

2025-02-20 14:18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李湘东

近日,湛江滨湖湿地公园东侧,一位女土骑着电动车遛狗。其携带的两只狗均未按照规定用绳子拴住,而是任由它们在公园内乱跑。(据2月19日《湛江晚报》)

《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称《条例)明确“文明饲养宠物,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依法为所养宠物接种疫苗;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具有攻击性、恐吓性的宠物外出,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主动避让行人,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条例》实行两年多了,但宠物狗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遛狗不牵狗绳惊吓到老人小孩,以及饲养烈犬等不文明行为还时有所见,《条例》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要加大管理力度。

城市养犬一直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是社会治理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文明养犬关乎每一个市民的切身利益,关乎湛江城市形象,关乎文明城市创建质量水平。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一个人把狗当做宠物,作为精神的寄托和排遣孤独的陪伴,对狗狗“万千宠爱集于一身”,这是他的权利。但任何人都具有社会的属性。一旦把狗带到公共场所,那么养狗就不再是个人之事。文明养犬应“宠”爱有方。在享受养狗带来快乐的同时,狗主人必须依法依规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大家反对的只是遛狗不牵狗绳,随意让狗大小便而不清理,在街上横冲直撞的大型烈性犬只无人管理等不文明现象。

狗患不治,人心不顺,城市难安。破解“不文明养犬”难题,一定要学习贯彻好《条例》,让《条例》入脑入心,化为实际行动。要利用各级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线上线下主流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养犬氛围。在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时,要设立“文明养犬”专门点位,为市民宣讲《条例》,广而告之养犬人的行为规范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要联合城管、公安等多方力量,及时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条例》的实行给了城市管理者一柄利剑,只要敢于亮剑,就会有人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买单。

养犬千日,咬人一次就是重大事件。文明养犬关键是约束好养犬人,精心管理好自己的爱犬。要让文明养犬的观念如同“喝酒不开车”一样深入人心;像查酒驾那样治理“遛狗不拴绳”的行为,把《条例》深化为人人敬畏的规则。让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安全养犬成为市民责任担当,成为道德修养的重要环节,共同维护文明安全的公共环境。


编辑:何海清
值班主任:莫松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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