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等领域立法……2020年,湛江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顺利完成了各项立法任务,为推动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把准方向 坚持党对人大立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过去一年来,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把牢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围绕中心定项目。地方立法唯有从本地实际出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而能用,立而管用,立而使用,才能真正发挥出“地方立法推动地方发展”的应有价值。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了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重大问题先请示。年度立法计划出台前、法规提交审议表决前,以及立法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关注度高、各方意见分歧较大的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都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贯彻市委立法工作要求,使法规更加体现党委的主张、符合人民意愿。
上级任务有落实。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做好各项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共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修正草案)》等10多部法律法规的征集意见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立法工作职责,为全市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法治广东建设和法治湛江考核、综合(平安建设)工作、公平竞争审查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等重点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开门立法 持续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2020年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在廉江开展《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取得了阶段性立法成果,即发现了位于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红湖农场由于历史问题,农场生活垃圾缺少终端处理条件,也没有纳入廉江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导致农场生活垃圾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发现这一问题后,常委会领导积极协调有关各方,促成廉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接收农场的生活垃圾,《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针对这一问题作了规定,为农场的生活垃圾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发挥立法引领作用的缩影。
在开展立法工作中,湛江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解决《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中部门职责、执法协助机制等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征求意见,推进立法公开。组织立法相关单位前往玉林、茂名等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可行性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水源保护立法经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广泛深入市、县、镇等多个层面开展立法调研,对接起草部门、市司法局,积极征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组织召开立法协调会、立法论证会,委托岭南师范学院对条例草案开展表决前评估,形成立法共识,也使法规条文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
该部条例聚焦我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中的现实、紧迫问题,目前已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三审表决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年度立法项目《湛江湾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围绕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前往县、市(区)进行实地调研,实地考察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发函,要求明确湛江湾保护红线,加快条例的制定进程。目前,该条例草案已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初审。
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市人大法制委与常委会法工委在立法工作上逐渐形成了“全程参与、分段领跑”的工作机制,与牵头起草单位建立了以立法计划为统揽、立法工作方案为具体指引的协同机制。通过一次又一次生动的立法实践,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做到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通过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使立法质量和工作水平有了新提高。
顺势而为 依法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来袭,湛江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响应,及时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项解读。
因应疫情防控形势,市人大常委会结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编写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要点》,在湛江本地媒体连续刊载,回应广大市民和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疫情防控法律问题,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疫情防控法治意识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冠疫情提供法治保障。
有序复工复产,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支撑。面对疫情的突然来袭,打乱了正常的经济运行节奏,各领域面临的矛盾多发易发,影响了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落实市委关于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到各县(市、区)和企业,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撑。
夯实基础 不断提升立法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摆在立法队伍建设重要位置,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立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一直把提高业务水平作为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方面来抓,组织开展了不少立法业务培训活动。去年10月与汕头大学联合举办2020年湛江市人大地方立法专题培训班,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法制委委员、立法咨询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政府相关部门约6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专家学者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人大立法水平,为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地方性法规的实施,规范和完善法规实施后的解释、监督、评估等工作,对《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对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督促法规落实到位、执行到位。通过持续发力、广泛宣传、执法检查,切实推动条例落地生根、执行到位。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十四五”的号角已经吹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面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任重道远,湛江正阔步走在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新征途之上,要实现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高质量立法则是其重要基础。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与时俱进、主动作为,围绕全市大局,凝聚法治力量,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湛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