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我是吴川塘尾街道高杨社区杨屋村民房的业主(没有门牌号无法提供,房屋靠近省道373),4月,塘尾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和户籍人员要求我家楼房安装湛江市达因天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刷脸门禁系统,并签了使用保密合同,同时要求住户在微信公众号“湛江达因天华”上绑定个人信息,并以每月7元/人向租户收费。现咨询政府部门是否颁发有关“湛江出租房必须安装刷脸门禁系统”的文件,若没有相关文件则要求相关人员拆除门禁系统。
湛江市12345吴川二级处理平台:吴川市公安局回复:一、湛江市公安局于2015年6月20日向各出租屋主及承租人发布通告,通告中明确指出,《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履行建立租赁房屋信息管理网络系统,采集、核查租赁房屋信息;建立健全租赁房屋信息登记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治安状况通报制度和租赁房屋治安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等职能。为维护我市治安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综治委和省公安厅的要求,我市将推广出租屋使用门禁加视频系统,请各位出租屋主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工作,尽快携带出租屋及承租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租屋门禁加视频系统申报安装。二、湛江市综治办和湛江市公安局于2016年6月8日联合印发湛综治办【2016】33号关于印发《2016年湛江市实有房屋门禁视频系统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要认真贯彻《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紧紧围绕“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屋管人”的目标,统筹规划,以市区为重点,强力推进全市实有房屋门禁视频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采集人口动态信息,提高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服务管理能力,促进我市公安信息化、智能化警务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水平,提高综治、公安实战能力。要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实有房屋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工作指引》的要求和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实有房屋门禁视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