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美好愿景。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特向全市人民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最诚挚的祝福!
为使广大市民朋友度过一个空气清新、文明时尚、平安祥和的春节,共同维护我市的美丽城市形象,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正确购买和携带运输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请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自觉拒绝购买、燃放私炮和礼花弹,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凡需要购买烟花爆竹的,自觉到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经营门店内购买,并查看产品生产厂家和日期等,辨明是否属于合格产品。个人只能购买、燃放个人燃放类的C级、D级产品。单位、个人购买烟花爆竹后,应当采取安全的方式携带和运输,不得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邮寄或在托运的行李中夹带烟花爆竹。不在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政策规定。并充分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人际传播等各种手段,向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特别是家属成员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使更多的市民群众深刻认识非法储存、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严重性和处罚的严厉性,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让大家都来负起责任,自觉向周围人加强宣传,自觉追求安全、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
三、积极监督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人人都是监督员,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我市境内黎湛铁路南起新港货场,北至黎湛线306道口路段以东至海岸线的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街道居委会管辖范围,以及霞山区石头村、坡头区、麻章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范围的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宿舍区,列入禁止全时段燃放烟花爆竹范围。鼓励、倡导酒店、宾馆、公园、婚庆公司等单位,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响应倡议,共同抵制、主动引导劝阻、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的管控措施,发现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119。
四、积极带头守护城市安全和空气清新。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志愿加入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队伍,配合安全管控排查活动,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文明、服务人民群众。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禁燃范围内不燃放烟花爆竹,努力维护安宁、清新的生活环境,过一个“文明、绿色、环保”型春节。
建设平安湛江依靠你我他。为了我们身边每个人的健康与安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响应倡议,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遵守烟花爆竹法律法规,携手共创碧海蓝天、空气常新的美丽湛江!祝广大市民朋友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湛江市公安局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