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经开区、市创文各责任单位: 根据《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与奖惩暂行办法(试行)》(湛创文办〔2018〕30号)《2020年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季度和年度测评实施方案》(湛创文巩卫〔2020〕11号)和市创文巩卫工作指挥部要求,市创文办成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第一至第六类单位第四季度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测评,现将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纳入红榜通报表扬,排名靠后的单位纳入黑榜通报批评。
通报表扬
通报批评
希望上红榜通报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常抓不懈,继续抓好创建工作;上黑榜通报批评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责任,狠抓整改,被黑榜通报批评的市直单位、区、街道、镇于2月28日前上报整改措施。对思想不重视、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将依据《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予以问责。
湛江市创文巩卫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