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依法选出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人豪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
雄壮的国歌声结束后,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才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晓忠、杨杰邦、黄伟建,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冯祖振面向国旗、右手举拳,向宪法许下庄严承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对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应当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等见证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