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人豪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邓振新所作的《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所作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和林所作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鑫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代表438名,符合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执行主席是:何鑫、梁培、杨柔彦、龙小艾、符贤、谢伍、李雄光、林海武、全可文、余庆创、李汉东。
出席会议的市领导还有:姜建军、陈云、曹兴、关勋强、曹永中、钟力、陈光祥、郑德胜、刘忠芳、伍文兴、朱华雄、黄勇武、欧先伟、陈伟杰、崔青、黄明忠。老干部郑日强等也在主席台就坐。
邓振新在报告中说,2019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审议、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各1部,举办代表论坛1期,开展专题询问1项,评议政府组成部门1次,组织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5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审议意见13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6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配合全国、省人大做好17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圆满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守善治立良法;精准监督促发展;拓宽渠道优服务;规范建设强基层;内外兼修树形象。
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坚定政治站位,把牢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立法质量与效率;精准发力监督,发挥人大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落实服务保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活县乡人大,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素养。
廖万春在报告中说,2019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依靠市委坚强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湛江建设;服务发展大局,推动法治湛江建设;推行执行标准化办案,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强化司法监督,加强司法宣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增创法院发展新优势;推进“四化”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330件,办结57307件,比上一年分别增长10.61%和11.49%。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7257件,办结6632件,分别增长11.96%和12.08%。办案效率质量呈现良好态势,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07%,法官人均结案183.68件,增长8.99%,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4.12%,生效案件发改率1.55‰,信访投诉率0.79%,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87.10%。2020年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二是着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着力加强司法服务保障,四是着力深化司法改革,五是着力强化司法为民,六是着力建设过硬队伍。
张和林在报告中说,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心,为湛江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服务”;发挥职能,为社会和谐稳定展现“检察作为”;强化监督,为维护公平正义彰显“检察担当”;深化改革,为促进公正司法贡献“检察力量”;从严治检,为夯实发展根基锻造“检察铁军”。一年来,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071件6716人,同比增长14.06%和12.63%;提起公诉5897件8162人,同比增长23.91%和24.78%。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爆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168人,起诉174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1028人,起诉1128人;批捕毒品犯罪830人,起诉882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481人,提起公诉505人,批捕人数和起诉人数分别排名全省第二和第三。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受理司法救助案件93件,发放救助款228.6万元。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92件,立案12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90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诉前检察建议数量全省第一,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和市委转发推广。2020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二是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四是以更强决心深化检察改革;五是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本次会议关于设立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本次会议关于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表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