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人豪主持召开市委十一届第108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中共湛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湛江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改革方案》等四个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和《湛江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我市市领导同志新闻报道的若干意见》《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等文件。
会议强调,要严格对标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把握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要切实履职尽责,着力在深化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有效运用监察权上下功夫,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部署规划,加强领导、统筹推进。要明确目标导向,突出长效机制、创新方式、更新观念,为年轻干部创造更多学习锻炼机会,促进年轻干部工作有机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共享资源、统筹使用、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规范市领导同志新闻报道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规范市领导新闻报道,将更多笔触、视角对准基层和群众。要改变观念,打破过去传统宣传方式,加强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用事实、用数字鲜活讲述新时代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湛江城市美誉度知名度,汇聚起推动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磅礴力量。
会议强调,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是我市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成果,为电动自行车依法管理提供了依据。《条例》涉及千家万户,群众关注度高,要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权威解读,使其更好落地执行。
会议还研究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