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营造湛江良好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迫切要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及早行动,迅速部署,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开局,为建设平安湛江、法治湛江保驾护航。
迅速动员部署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继中央、国务院作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后,2月7日,我市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人豪在会上指出,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基础,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命感和责任感。
郑人豪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强化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法院、检察院要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宣传部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确保这场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三要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确保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督出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建军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的统一部署,迅速展开行动,层层推进,层层落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有效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服务发展,赢得民心。
坚持“四个相结合”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中央和省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明确的总体要求——强力扫黑、铁腕除恶、消除病灶、铲除滋生土壤,通过三年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整治,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有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把握政策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发动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为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同时要密切联系群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二要坚持重拳出击与依法打击相结合,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要摸清底数、确保打有准备之仗;要精准打击,确保打出声威和实效;要善用法治,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要坚持系统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四要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结合,着力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既要在“快”和“狠”上下功夫,又要在“常”和“长”上下功夫,保持定力一仗接着一仗打,坚决把“硬骨头”一个一个啃下来。
成立办事机构
确保扫黑办日常管理运作高效顺畅
据悉,为切实加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组织部署具体领导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阵容强大”。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惜文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黄勇武担任第一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各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扫黑除恶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并从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成员单位,抽调12名精干干部脱产集中办公。
据市扫黑除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目前工作需要,市扫黑除恶办设立了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两个工作组开展工作,及时拟制了扫黑除恶办工作制度,包括扫黑除恶办工作职责任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扫黑除恶办内设部门及工作职责等,推动专项斗争日常运作和指挥协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确保日常管理运作高效顺畅。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参照市的做法,结合实际,同步建立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筹划部署,迅速在全市范围内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
健全完善机制
推进扫黑除恶措施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市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大力度,下大决心,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快健全完善机制,增强整体统筹协调效果。进一步发挥市委政法委牵头抓总职能,推动落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主管责任。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扫黑除恶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完善日常运作机制,加强日常督导,通过滚动排查、反复排查,深挖问题和线索,协同推进,形成扫黑除恶的整体合力。
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迅速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近期做好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摸排工作,坚持清楚底数、找准病灶、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把打击锋芒对准涉黑涉恶的村干部、“村霸”和非法讨债类、行业垄断类、涉足民生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打掉一批团伙,进一步壮大打击声威,扩大打击成效,优化治安环境。
结合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行动,加强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治理。要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及以其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强化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枢纽功能和“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服务管理效能,排查治理涉黑涉恶涉霸等突出问题,净化社会风气,为铲除农村黑恶犯罪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强化检查督导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2018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考核奖惩办法,通过日常督导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扫黑除恶工作作为综合评价其工作绩效的内容,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挂钩。
开展宣传动员,营造群众广泛参与格局。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广泛动员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动员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