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日前新颁布的楼房减税1.5%-1%政策,本人在政策颁布前缴纳的可以申请退税吗?若可以需要什么申请手续?
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对于已申报缴纳契税的纳税人,如需要申请退税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契税法的退税要求的,可以申请退税,退税资料必须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