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召开,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研讨交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改革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忠芳、陈学、陈才君、李更盛、聂兵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际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定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旗帜鲜明地坚持人大的政治机关属性,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和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扛起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任务,结合人大实际,把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立足人大职责,落实履职行权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要讲好人大故事,突出研究宣传工作的意识形态导向。要压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撑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在“完善一个体系、落实三项制度”上下功夫,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