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群众美好生活、社会治理效能,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该院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23年度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集体和个人获得全国、省、市、区各类荣誉共35项,涌现出最高人民检察院个人一等功、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个人、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等一批先进模范和典型,海螺“护未”品牌入选“百千万工程”典型培育案例,海螺工作室麻斜街道联络站获评广东省“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2023年度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多次被推广介绍。
聚焦主责主业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协调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一体化”履职服务保障坡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打击犯罪行为,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二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挂牌成立“坡头区营商环境监督投诉中心”,打通民营企业投诉反馈“绿色通道”,成功入选坡头区“锚定百千万 四季看变化”标志性点位培育典型。三是筑牢国有财产保护屏障。追征耕地占用税300多万元,并推动税务等11个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聚焦生态宜居
多措并举推进绿美坡头建设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能动守护辖区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守护美丽海洋生态。联合湛江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对辖区海域开展巡查活动,有效保护湿地资源和海洋生态,助推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二是深化农村环境整治。针对辖区违法占用林地建造虾塘、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污染等问题,统筹发挥“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助推“绿美坡头”建设。积极推动挂点村委会建设“检察林”,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村民乡贤等各方力量参与绿美生态建设。
聚焦为民情怀
全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检察为民。一是全面深化“平安夜访”工作。制定《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平安夜访”工作方案》,实现全员夜访,认真听取群众困难诉求和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部分镇街集市、超市存在部分散装食品包装、注明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常态化开展高标准农田保护工作,针对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管护不到位、使用效果差等问题,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切实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管理。
聚焦能动履职
助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在积极探索构建“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方面,纵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一是延伸检察服务阵地。在辖区设立“民生检察驿站”,把检察履职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通过定期选派干警下沉驿站,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申诉控告、司法救助等检察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为目标,建立数字监督模型,有效促进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三是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海螺工作室全面设立联络站,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资源下沉镇街全覆盖,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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