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员在查验进口冻水海产品。
近日,一批货值93万元的冻水海产品在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查验平台接受湛江海关所属霞山海关关员查验。这是该关今年查验的第290票申请目的地指令转口岸执行的冻水海产品。
“海关从去年四月份开始为我们在口岸实施目的地查验指令。”广东虹宝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立花说,“今年又对该项便捷服务举措进行优化,前7月共为我司避免了13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检验的进口货物在口岸通关放行后,境内收货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其申报的进口目的地主管海关申请检验检疫。
据悉,进口的冻水海产品在未实施目的地指令转口岸查验措施前,企业需要先向境外发货人付清全部货款后,才能将有目的地查验指令的货物提离码头进行查验,经查验检测不合格的,则需要办理退运,若境外发货人不配合办理退运和退款,将给国内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针对冻水海产品进口属地查验这一难点痛点,湛江海关于2023年4月推出口岸属地海关协同监管措施,依企业申请将符合条件的目的地查验指令转至口岸地执行,取得积极成效。此后,湛江海关所属霞山海关进一步优化该项服务举措,科学调配人力资源,优化监管作业流程,协调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和人力保障,进一步提升现场海关、实验室、港口以及进口企业间的协作水平,拉紧作业链条压缩通关时间。截至今年7月31日,湛江海关共实施目的地指令查检368票冻水海产品,检出35票不合格,帮助企业避免经济损失2850万元,保障了进口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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