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先生到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遗产管理人身份参与非公证继承查验,顺利协助其亲人完成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
据了解,邱女士的父亲去世后遗留下了一处房产,生前未立遗嘱也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邱女士和妹妹、母亲依法享有继承权,想着尽快把房子的继承手续办好以了却一桩心事,但不清楚需要哪些材料,也不知道如何办理。后来,邱女士通过咨询了解到湛江已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可以由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继承事务。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邱女士和妹妹工作繁忙无暇顾及继承事务,决定共同推选亲人陈先生作为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房产继承。
当天,在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陈先生作为遗产管理人厘清了遗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于查验当天与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场接受询问、参与继承材料查验,顺利完成了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手续。
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是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应用,一方面优化了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流程,有效解决遗产范围难界定、继承关系难审查等难点;另一方面由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合理,有助于减少家庭矛盾和办事成本,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加强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宣传和引导,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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