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在金沙湾水上运动中心码头停车场走访时发现,本报2022年7月13日报道的长久占用公共车位的“僵尸车”(车牌号为晋BHA260)依然停放于原处,时间已经过去近两年,加上之前的3年时间,这台“倔强”的“僵尸车”在此停放了近5年时间,既无人认领也无人清理。(据6月25日《湛江晚报》)
“僵尸车”不仅占用公共资源,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成为城市治理的“顽疾”。这问题背后反映出对僵尸车管理制度措施的不完善,分管部门过多,容易造成扯皮等管理弊端。一些车主正是抓住这些管理、制度的空子,长期把僵尸车停放在街头路边、公园空地等。
治理“僵尸车”,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僵尸车”。有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关规定,从停留时限、车辆破损程度等方面定义“僵尸车”,并从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共权益的角度,设计“僵尸车”发现、登记、追查、处置制度,从认定依据、处理职责、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为科学处置“僵尸车”提供依据。其次要强化社会共治。对“僵尸车”的清理整治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实施动态管理,多方持续发力。有关部门和社区应开展联合行动,提高“僵尸车”治理效率;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把“僵尸车”现象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废物利用力度,通过市场调节和废旧车辆回收,让“僵尸车”变废为宝;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对“僵尸车”进行监督举报。此外,要坚持从源头出发。“僵尸车”整治不能满足于“一拖了之”,有关部门完全可以查出“僵尸车”的车主,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严肃处理,对故意造成“僵尸车”现象的车主,应给予严惩。只有这样,才能唤醒“僵尸车”车主的公德心,从源头上消除“僵尸车”现象。当然,车主们更应自律,按时年检,对于无法行驶的车辆应积极予以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