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空俯瞰湛江,水清岸绿,滩净湾美,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一直以来,湛江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了具有湛江特色的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品牌,为湛江海洋强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多措并举守护红树林
围绕湛江建设“红树林之城”,湛江检察机关与湛江红树林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推动职能部门清理红树林内及周边流域湿地各类垃圾,恢复红树林湿地面积300余亩,有力保障绿美湛江生态环境建设。
在全市范围同步设立9个红树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依托工作站平台积极开展普法宣讲和科普教育活动。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写入《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为地方立法提供支持,是广东省地级市中的首例。麻章区检察院率先联合区法院在金牛岛红树林保护区发布全市首个红树林司法保护令,筑牢红树林司法保护屏障。
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湛江市检察院专门出台方案,助推中华白海豚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雷州市检察院设立雷州湾中华白海豚和珍稀海洋生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推进常态化开展珍稀海洋生物保护工作。
徐闻县检察院设立珊瑚公益诉讼工作站,并针对在珊瑚保护区内违规设置养殖设施、破坏珊瑚礁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情形,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清理各类定置网55张。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要求行为人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和赔偿责任,增殖放养鱼苗180余万尾,为海洋生态系统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