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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起纠纷 “法院+社区”调解终言和

2024-05-29 16:32 来源:湛江云媒 作者:记者李亚强 通讯员林真

调解现场。 通讯员林真 摄

5月28日晚,经开区法院主要负责人带队,以“平安夜访”为契机,联合区城综局、乐华街道办和乐金社区,共同化解了一起房屋漏水纠纷,让楼下王某和楼上陈某从“结怨”到“结缘”。

“我的阳台严重泡水、脱皮,我就一个诉求,修好漏水!”家住经开区乐金社区某小区的王某眉头紧锁。陈某双手一摊:“我配合你维修,把我阳台地砖都翻了,我家里人住哪里,我家具怎么办!”因无法就漏水处理意见达成一致,双方争吵不休,积怨渐深。

王某与陈某原本是楼下楼上的邻居,2022年至今,因楼上陈某的房屋阳台漏水,渗漏到王某家,造成天花板发霉起泡,经过物业外墙修复等几次处理,仍没办法解决漏水问题。双方为此在业主群有过激言论,发生纠纷,关系十分紧张。

社区了解情况后,利用“平安夜访”为契机,邀请双方及开发商和物业同处一室,以期及时解决纠纷。在现场,经开区法院法官向四方代表依据《民法典》释法明理,在引导下,开发商向双方提出了切实合理的调解方案,承诺由开发商负责全面检修,不损伤陈某家财物并承担维修的一切费用,同时愿意补偿2000元给陈某作为施工期间造成生活不便的损失。调解方案均得到双方的认可,两人脸上也终于有了笑容,双方对之前在群里造成的口角互相谅解、道歉。至此,这起邻里之间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闹心事儿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真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此,居住在同一建筑中的上下层邻居之间应当互相提供必要的便利,例如避免漏水、噪音等问题,在可能对相邻权人的权益造成侵害时,应主动提前沟通、协商,以保持和谐的居住环境,避免产生矛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林霖
值班主任:莫松萌
值班编委: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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