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闻县检察院与“珊瑚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干警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工作。
据了解,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黄某某、陈某某、赵某某、莫某某、符某某等5人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其中4人是在校学生。2023年1月,黄某某等5人在徐闻港候船厅盗窃财物。经认定,被盗窃物品总价格为12804元。鉴于黄某某等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且能将所盗窃财物返还被害人并获得谅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徐闻县检察院依法对黄某某等5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六个月的考察期。
考虑到黄某某等5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海南省不同市县生活,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同时减少5人因往来两地考察而产生的经济负担,在听取黄某某等5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见,并和当地检察机关充分沟通后,徐闻县检察院决定委托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及其他当地检察机关代为开展异地帮教考察。
“珊瑚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干警、美兰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开展校访活动,深入了解他们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检察干警们通过普及相关法律规定,督促他们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湛江日报、湛江云媒客户端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