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坡头公安分局龙头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追回全部被盗财物,用实际行动守护辖区群众财产安全。
家住坡头区龙头镇的张先生经营二手车生意,1月23日他卖出一辆车,因此手上留有不少的现金。因当天工作繁忙,张先生一直没时间把手里的现金存到银行。直到1月24日凌晨,忙完工作后他开车把现金带回家,并将车停放在家门口的公路边。当时夜已深,张先生匆忙下车就走回屋里,忘记了锁车,还把装有20500元现金的钱包遗落在副驾驶座位上。回到家10分钟左右,张先生突然想起钱包还放在车上,随即跑回去取。隔着车窗看到钱包还在,他心中稍安,可当他打开车门拿起钱包时却发现里面的现金竟已凭空“消失”。张先生一时蒙了,以为自己把钱放到车上其它位置了,可在车上翻找了几次也始终没看到现金。此时,他意识到自己遭遇盗贼了,于是赶紧报警。
接到报警后,龙头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处置,通过询问事主、走访周边群众以及对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1月26日,经连续奋战民警成功锁定陈某某的落脚点,在龙头镇附近一路口将其抓获,并在其家中找到被盗的全部现金。陈某某交待,临近过年,手中拮据想搞点钱,于是干起了“拉车门”的勾当。深夜,陈某某趁着人们都已熟睡,沿街一辆一辆地拉开车门碰运气,遇到粗心大意的车主,便打开车门盗走车中财物。当天,当他走到张先生车旁,轻轻一拉发现车没锁,于是他立即打开车门,让他窃喜的是副驾驶座位上竟然有一个钱包。他快速的将里面的现金拿走,把钱包扔回副驾驶座位上,随后便逃之夭夭。
经讯问,嫌疑人陈某某对其盗窃车内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年关将至,往往是盗窃类案件多发之时。请广大车主牢记,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切不可随意放在车上,下车离开后要记得锁好车辆门窗,更要用手试拉车门看是否锁好,不给窃贼可乘之机。如发现车内财物被盗,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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