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银行卡和电话卡,轻松赚取佣金。”“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XX元/天日结。”看到这样的广告语,人们多半都知道这又是“帮信”的圈套,无论其手段有多隐蔽,只要从事“帮信”活动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2024年1月11日,遂溪县公安局杨柑派出所接到县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下发的“断卡”线索,称杨柑镇辖区居民庞某胜(男,32岁,杨柑镇人)名下的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掌握这一线索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并传唤庞某胜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悉,2023年12月初,庞某胜收到一条网络赌博链接的短信,出于好奇,庞某胜点击链接进入网络赌博平台,在与客服聊天途中得知,提供闲置的银行卡账号、密码和验证码便可获取高额佣金。贪图蝇头小利的庞某胜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可能从事接收和转移网络赌博、诈骗资金的情况下,当即就把银行卡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出借给该平台使用。期间,庞某胜的银行卡陆续接收转账资金140余万元,并从中非法牟利5000余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庞某胜对其非法出借自己名下银行账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胜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等),极有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共犯,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者诈骗罪的共犯,将承担刑事责任。
年关将至,湛江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莫轻信出售、出租或转借自己的银行卡或电话卡帮助他人转账从而赚取佣金的行为,甚至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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