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溪县公安局江洪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处理一名违法人员。
11月11日17时许,江洪派出所接到110警情,报警人何某称其放在遂溪县江洪镇姑寮村委北关海边的渔船被盗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工作,据何某反映其渔船是今年9月6日被盗,期间一直没找到,所以报警求助。得知情况后,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的渔民了解案情,因案发地点处于偏僻的海边,周围没有视频监控及人员稀少,加上失窃时间较长,导致无法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经分析研判,得知何某的渔船属于“三无”渔船并且残旧,价值不高,加上被盗时间过长,为何现在才报警?民警推测可能有其他原因。后经向相关有部门了解得知,原来何某的渔船属于“三无”渔船并且涉嫌使用电网违法捕捞,在2023年9月已被江洪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扣押,且相关部门已告知何某渔船被扣押情况。何某在多次向镇政府索要渔船无果的情况之下,为了能够将渔船要回来进行海上作业,便捏造事实,谎报警情,试图通过公安机关帮其要回渔船。何某的行为已涉嫌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民警将何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何某后悔不已,如实陈述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嫌疑人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遂溪公安温馨提示:报警电话是免费的,可报假警的代价是“高昂”的,不仅占用和浪费警力资源,还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对恶意拨打110、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