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州市公安局依法取缔一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的仓库,查获烟花爆竹479箱,最大限度消除辖区内涉爆安全隐患。
11月3日上午,雷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乌石镇塘东村某饭庄旁一仓库内非法存储着一批烟花爆竹,有巨大安全隐患。接报后,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对其核实调查。当天下午7时许,治安大队民警联合乌石派出所对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仓库进行取缔,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杨某。
经清点,该仓库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高达479箱。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杨某于2023年清明节前后购买一批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雷州市乌石镇塘东村旁的一仓库内,但该仓库未采取防潮、通风、防静电、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或存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非法存储、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广大干部群众要提升自我防范意识,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