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参保人随着升学或就业,可能产生重复参保的情况。重复参保有什么弊端?如何查询自己是否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后可以退费吗?如何办理重复参保停保手续……针对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市医保局给予了解答。
一、什么是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二、重复参保有什么弊端?
1.重复参保并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反而因为参保人有两条或两条以上的参保记录,易造成医保经办管理的混乱,不利于准确确定参保人的医保待遇。
2.参保人缴纳两份医保,增加个人支出负担。
3. 城乡居民医保涉及财政补贴,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也会导致财政补助资金浪费。
因此,重复参保对个人、对财政都不利,参保人员应该根据自身情况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终止其他重复的参保关系。
三、如何查询自己是否重复参保?
进入“粤医保”小程序,选择需要查询的参保地,点击“参保情况”即可进行查询。
四、重复参保后可以退费吗?
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五、如何办理重复参保停保手续?
如市民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可以进入“粤医保”小程序,点击“业务办理”—“查看更多”,选择进入“全部业务”界面,选择“居民医保停保”功能。选择“业务类型”(可选择“自己停保”或“代他人停保”),填写好个人信息、参保地及暂停原因,上传材料(自己办理停保无需提交材料)后点击确认,待通过审核后即可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