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开展普法活动,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教育孩子应该‘疏’而不是‘堵’,让孩子愿意说,才能让教育顺利进行……”近日,遂溪县检察院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会中,检察官与在场家长分享家长与孩子的沟通方法。
家庭教育既是摇篮教育,也是终身教育。近年来,遂溪县检察院能动履职,把家庭教育指导贯穿办案全过程,督促和引导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遭受侵害案件发生。
对家长进行引导教育
助力监护“归位”
近日,依托遂溪县妇联的“家庭教育指导小组”,遂溪检察院与遂溪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一同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团体辅导。检察官和民警结合自身的从业经历和办案故事,揭示了“丧偶式”、“打击式”、“溺爱式”、“控制式”和“懒政式”5大育儿误区,并逐一跟进了解家长与孩子的相处情况,从“不会管”、“不想管”、“不敢管”、“不能管”四方面揭示了亲子相处误区,呼吁家长要以身作则,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活动现场,检察官和民警还对在场家长提出的孩子“不愿意上学”、“沉迷游戏”等共性问题逐一予以回应,家长逐渐打开心结并与之进行互动交流,也表态要改进监护和家庭教育方法。
监护的失职和缺位是导致“问题少年”的主要原因。在开展社会调查的同时,遂溪县检察院还积极构建“家访+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立体工作模式,尽全力挽救罪错少年及其背后家庭,定期组织干警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家访,及时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向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2022年以来,该院共计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家访32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45份。
为提升家庭教育法治质效,遂溪县检察院还定期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邀请承办检察官、家庭教育指导师、教师等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经验丰富的人士参加。2022年以来,该院共计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65次。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一对一”关怀救助未成年人
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过程中,遂溪县检察院还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救助和帮扶,重点关注家庭贫困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采取“家访+司法救助”方式给予帮助,2022年以来共对19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52万元。
例如,在得知两名辍学未成年嫌疑人有复学意愿后,遂溪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发出关于控辍保学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得到教育部门的整改回复;该院还与教育局、家庭所在地镇政府、以及就读学校的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协调解决了该两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入学问题,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又如,在办理一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中,在了解到由于父母监护不到位,导致黄某某出现盗窃等不良行为时没有及时进行矫治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到黄某某家中对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协调镇、村为黄某某及其父亲进行就业帮扶。经过一段时间的矫治,黄某某逐渐改变一些不好的习惯,其父母的监护也有所改进;检察官举行不公开听证会时,黄某某还对被害人进行道歉,矫治效果明显。最终,承办检察官对黄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委托社工对黄某某在考验期内进行针对性的帮教。
另外,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中,被害人受案件影响,无法在原学校继续上学,办案人员便多次与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最终该名未成年人成功被父母接回身边监管。同时,针对异地入学难题,遂溪检察院还与异地检察院和教育局充分沟通,该未成年人终于得以在另外一处片区的新学校开启新的学习生活。
从“独管”到“共管”
凝聚合力保护未成年人
为健全遂溪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遂溪县检察院联合政法委、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出台《遂溪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案(试行)》,明确各方在督促引导家庭监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
该院还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与社工、心理咨询师签署合作协议,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社会调查、社工帮教等服务,至今开展心理干预42人次、社会调查416人次、社工帮教1人次。
一直以来,遂溪检察院持续创新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化,结合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工作,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资源,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该院以“现场+线上”的形式,先后举行了2场万人普法,线上线下学生、家长、老师近10万人参加。
家庭教育不仅关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更关乎社会和谐、国家稳定。接下来,遂溪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力量,为推动打通监护责任最后一公里、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良好氛围而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在爱的家庭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