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我于2023年6月5日前往霞山区绿塘路新宇大厦附近的美选生活超市消费时,发现货架上的维他奶并未明码标价,且该商品下放置了柠檬茶的价格标签。我向商家善意提醒时,商家态度恶劣,并以维他奶为新品为由拒绝标价。我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查监管。
霞山区人民政府:接诉后,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美选生活超市(绿塘路店)未明码标价问题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部分维他奶时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当场进行告诫,督促商家立即整改,商家当场在维他奶饮品的下方放置价格标签进行明码标价。后续,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食品店的日常监管,提醒告诫经营者必须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切实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