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我准备考取网约车经营许可证,但因2018年在珠海市有酒驾记录,导致无法考证。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告知有酒驾记录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考取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相关业务办理工作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了陈先生并回复: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第九条: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故陈先生若有饮酒后驾驶记录,则不得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