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婚前在麻章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写在自己名下,丈夫也是婚前在云浮购买了一套房产写在他名下,现想把湛江的商品房以二手买卖的方式卖出,是否符合满二唯一(房地产名词,意思是对于普通住宅来说,产权不满2年的,全额征收增值税,已满2年的,免征增值税;如果是唯一一套普通住宅,还免个税,不是唯一一套,则不免个税)的条件?需要双方查册吗?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若不动产权利人转让其位于湛江的商品房,可由不动产买卖双方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不动产产权转移联办窗口)提交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将查询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信息从受理平台上推送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负责不动产转移征免税事项的审核。不需要双方向我局提交自行查册的证明。另外,转让方是否符合“满二唯一”的条件,不属于我局职能审核及认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