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局获悉,我市贯彻落实“证照分离”等“放管服”改革措施,积极推进诊所备案管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第一时间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积极与省卫生健康委沟通,统筹协调做好全市诊所备案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0日出台《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规定,实施《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后,单位或者个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
据了解,此次纳入备案管理的诊所包括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等,我市早在2017年12月已将中医诊所纳入备案管理,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备案,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值班编辑/张雅婷 值班主任/莫松萌 值班编委/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