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我购买的车位是人防车位,听说20年后需要续租,但与开发商签的合同里是可以长期使用到该车位上的房屋年限,那么,到20年后,需要重新缴费续租吗?还是按与开发商所签合同继续免费使用?
市委军民融合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可按有偿使用的原则开发利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综上,人防工程开发商对人防车位平时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在没有影响人防工程战时防护功能的情况下,可以将人防车位出租,不能出售人防车位。对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