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我是赤坎区某企业的负责人,欲了解若帮职工补缴2007年前的社保五险,应向何部门提交何资料进行补缴,希望相关部门提供对外联系方式以便咨询。
赤坎区人民政府:根据吴女士提出的诉求,赤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现将有关政策提供参考:《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89号)第二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用人单位申请为职工补缴应参保未参保工作时间的养老保险的,补缴年限的起始时间最早不超过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伤险种和失业险种是没有相关文件办理补缴,生育险种和基本医疗险种的补缴问题建议咨询湛江市医保中心。养老保险补缴具体情况可到社保大厅现场或电话咨询。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62号 电话:0759-820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