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并就相关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中共湛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注: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其中,包括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即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引导其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监督。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深入推进各类绿色创建行动等;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健全海湾环境治理体系,即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红树林蓝碳碳汇项目开发力度,发挥蓝碳生态系统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蓝碳生态系统的价值。实施建设“红树林之城”行动方案,将“湛江红树林”打造成为广东生态建设的新名片;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
《实施方案》结合湛江实际,突出湛江特色。据介绍,《实施方案》坚持针对环境治理领域,除不涉及湛江的外,其余的坚持不漏项、不缩水,对应细化实化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中央、省明确的任务在湛江不折不扣落实。《实施方案》由正文的十个部分共35项内容,以及附件的38项重点改革举措构成,从全局、整体和系统的角度,提出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将坚持党的领导、守好底线、多方共治、市场导向、依法治理作为基本原则,将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作为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主要目标,谋划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海湾环境治理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八大体系的战略举措和实施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