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

2022-03-09 09:33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林小军 通讯员陈海鹏整理

陈先生:2月4日,我前往廉江市横山镇(靠近三角塘村)三角塘市场旁的液化加气站加气,但工作人员以气瓶需翻新为由,要求我缴纳40元翻新费用。而瓶身使用时限为8年,我只使用4年,我认为商家该行为不合理。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查并答复商家该收费是否属乱收费行为。

湛江市12345廉江二级处理平台: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9.3规定,气瓶首次定期检验日期应当从气瓶制造日期起计算,实际使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2011)3.2.1规定,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自制造日期起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三次检验的有效期为3年。故使用四年未经检验属于超期未检,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充装使用。该燃气企业工作人员以其气瓶需检测为由,不为超期未检钢瓶充装,符合国家条例规定。

编辑:周子琪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开云(中国)

  • 深中通道背后的“湛钢力量”
  • 雷州工业“组合拳”真劲!
  • 徐闻海上风电300兆瓦增容项目桩基础施工全部完成
  • 麻章区举办“我心目中的红树林”青少年绘画作品展览
  • 广前研学基地正式开园 湛江日报社大型军旅夏令营火热招募
  • 震撼!超级工程深中通道正式通车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