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缅怀先烈、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但扫墓时如果明火祭祀,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哪怕无心扔烟头都有可能引发山火,造成严重后果。廉江法院曾审理一起老人因扫墓时乱扔烟头引起的森林火灾案,老人最终构成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在清明节到来之际,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
2015年3月31日16时许,63岁的林某某在廉江市石岭镇葛麻坝高岭处,因整理坟墓时乱扔烟头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现场过火林地面积57亩,受害林木蓄积171立方米。
廉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了失火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清明祭祀需谨慎,安全防范记心头。很多人缺乏安全意识又贪方便,通过焚烧杂草整理坟墓,或者在山岭乱扔带火星的烟头。火源一旦燃烧起来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既要判刑又免不了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