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一男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他人的网络赌博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受到法律惩处。日前,吴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被告人梁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被告人梁某甲,吴川市人,初中文化,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17日被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凤阳派出所民警抓获,同日被吴川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2日被吴川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甲以营利为目的,在2018年至2019年间,从上线李某乙(已判刑)处获取“六合彩”赌博网站“永利”网的会员账号。期间,被告人梁某甲每期都接受其下线梁某某、朱某某、彭某某等人的“六合彩”投注,然后通过“永利”网的会员账号转投上线李某乙进行“六合彩”赌博,通过微信及银行账户转账等方式,将收受的“六合彩”赌博投注转投给上线李某乙,赌资金额达275589元。另查明,吴川市公安局民警于2020年4月18日依法扣押了被告人梁某甲的苹果手机(银灰色)一台、苹果手机(玫瑰金色)一台。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甲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他人的网络赌博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