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繁荣我市文艺创作,根据《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湛江市文学艺术精品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委员会对全市申报2017年度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和市第十四届文化艺术精品奖的项目进行了合规性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了初评和终评,最终确定入选结果:一、2017年度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入选项目29个,其中创作扶持类13个,生产扶持类3个,奖励类13个;二、第十四届文化艺术精品奖入选项目41个。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入选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20日。如发现入选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他争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评审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
通讯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邮政编码:524046;联系人:李强、梁宇斯;电话:3180282;邮箱:z3180282@126.com。
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
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