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小张读大学时交了一个女朋友小王,两人感情很好,毕业后准备结婚。
小张的父母卖掉了市区的住房,到郊区买了一套房子,同时将剩下的450万元用于小张买房。
当时准备买某部委的一套央产房,但是由于该房只能出售给该部委内部职工,所以就先以老王的名义购买,然后老王再将房子过户到小张、小王的名下。为此还写了一个约定,约定购房款老张夫妇支付450万元,小张、小王支付15万元。几人都在约定上签了名。
婚后,小两口生活幸福,还有了孩子。但是好景不长,小王性格霸道,作为岳父的老王还时常干涉小两口的生活,只要小两口吵架,老王一定站在闺女一边,严重的时候更是动起手来要揍小张。
最终,小张想起诉结束这段婚姻,但是不知房子的问题该怎么办,毕竟这是父母出资购买,现在离婚,房子就得分一半给对方,怎么对得起父母。
看到儿子满腹愁绪,老张带着儿子小张找到《法制晚报》的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松,寻求专业意见。
律师分析
李松律师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提供了自己的诉讼策略。
小张与小王的婚房绝大部分的购房款是由老张出资的,当时并没有明确约定老张出资的450万是对小张、小王的赠与,实际上应把它看成是一种债权,应看成是老张借给了小张450万用于买房。虽然这450万是小张婚前向老张借的,但是这450万小张用于购买婚房,用于与小王两人的共同生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的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故该450万的债务应由小张、小王共同偿还。而且当时老张怕儿子、儿媳以后不孝,特别留了一个心眼,让儿子写了一个借款450万用于购买婚房的借条。这样的话,即使小张与小王最终离婚,老张也能保住自己一辈子积蓄的450万,不至于随着自己儿子失败的婚姻而消失殆尽。
老张听了李松律师的诉讼策略也表示,若孩子们的婚姻还能持续,自然祝福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若最终还是得离婚,就必须得考虑通过法律的途径保住自己的多年积蓄。
律师提醒
李松律师提醒大家,现在房子的价值节节攀升,年轻人买房子结婚绝大多数会由父母出资一大笔购房款,这笔购房款往往是父母大半辈子的积蓄。而现在年轻人婚姻状况并不稳定,婚姻关系的破裂往往伴随房产的分割,而房产的分割伴随着的就是父母一辈子积蓄的分割。如何兼顾两方,在现实中确实是一个不容易处理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