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网页版讯:今年12月4日,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在这天,笔者关心的更多是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这个话题。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引发公众关注。应该说,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知道法律的威严和触犯法律要承担的后果;利于提高未成年人明是非、识善恶、辨美丑的能力,让他们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不良文化的侵袭,约束制止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恪守社会公德,树立远大理想;利于消解法治的负能量,传递法治的正能量,夯实我市依法治市的基础,助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笔者以为,这类宣传教育当以“引导、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为指导思想,做到从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出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与时俱进。例如,坚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做到正面引导为主、警示教育为辅;结合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激情犯罪等真实案例说法,让他们明确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妨充分利用好“微信、微博、短信”等传播手段,灵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当然,这类宣传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因搞“一阵风”而“走过场”。此外,学校教育与社区、乡镇教育还应形成良性互动,把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让未成年人在法治与道德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成效往往难以立竿见影。期待我市各地能立足现在,放眼长远,积极创造条件,创新载体,坚持做足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功夫,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局面。